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KN8*** | 2024-10-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