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pk2*** | 2024-08-15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