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D·3***3 | 2024-12-1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贛D·Z***8 | 2024-11-13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贛D3G*** | 2024-06-3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贛D39*** | 2024-11-02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贛D39*** | 2024-07-20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贛D39*** | 2024-10-01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