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D·9***5 | 2024-11-07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 | 150 | 未知 |
浙EFL*** | 2024-10-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