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D·7***1 | 2024-08-2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