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9***K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