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B·Q***6 | 2024-12-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未知 |
閩BSU*** | 2024-12-03 |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