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2***4 | 2024-11-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川B79*** | 2024-11-1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川BLG***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