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B77*** | 2024-12-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川B77*** | 2024-09-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川B77*** | 2024-08-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川B77*** | 2024-07-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川B78*** | 2024-09-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