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G***8 | 2024-08-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