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9***K | 2024-10-17 | 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志的 | 150 | 未知 |
閩C·9***K | 2024-08-31 | 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志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