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NX8*** | 2024-12-1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