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FNB*** | 2024-07-0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ML6***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REV*** | 2024-11-0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AUN*** | 2024-08-2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GFL*** | 2024-09-13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A0N*** | 2024-08-0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RDF*** | 2024-08-0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津NTN*** | 2024-10-1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吉A39*** | 2024-10-2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魯AM2*** | 2024-12-15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