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H·7***3 | 2024-08-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