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3N***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