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GAF*** | 2024-09-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貴GAF*** | 2024-08-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