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2D*** | 2024-10-05 | 6050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蘇B0K*** | 2024-12-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蘇B0K*** | 2024-10-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E60*** | 2024-07-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08-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10-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11-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蘇B0K*** | 2024-07-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MBB*** | 2024-08-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11-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10-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E60*** | 2024-11-2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07-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10-3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10-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07-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09-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08-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川MBB*** | 2024-08-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200 | 3 |
蘇B0K*** | 2024-07-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