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ZHD*** | 2024-07-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9A*** | 2024-11-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J5*** | 2024-12-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08-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07-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10-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12-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07-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10-2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10-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12-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07-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3A*** | 2024-08-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Z8L*** | 2024-11-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川Z8L*** | 2024-09-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川Z8L*** | 2024-11-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川A6D*** | 2024-08-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川ZXY*** | 2024-08-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時以上10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川AH7*** | 2024-11-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川AA3*** | 2024-07-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