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8X*** | 2024-08-3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蘇B50*** | 2024-09-3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蘇B23*** | 2024-11-0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B23*** | 2024-11-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遼AT3*** | 2024-07-0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A66*** | 2024-07-2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A66*** | 2024-10-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