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HY1*** | 2024-11-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蒙HY1*** | 2024-11-0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