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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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MLZ*** | 2024-12-1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遼A1G*** | 2024-11-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