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7***5 | 2024-12-17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 500 | 未知 |
粵S6P*** | 2024-11-19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 5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