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HG6*** | 2024-08-27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P8*** | 2024-10-2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HH7*** | 2024-11-23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70*** | 2024-11-2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32*** | 2024-10-22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P0*** | 2024-10-2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P0*** | 2024-07-21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XH*** | 2024-12-01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H57*** | 2024-08-23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