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VL*** | 2024-07-30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津LK2*** | 2024-10-17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津LK2*** | 2024-12-15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