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K20*** | 2024-11-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