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KN6*** | 2024-08-08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蒙KN6*** | 2024-10-16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蒙KN6*** | 2024-06-30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蒙KN6*** | 2024-06-30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00 | 2 |
蒙KN6*** | 2024-07-31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00 | 2 |
蒙KN6*** | 2024-08-22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00 | 2 |
蒙KN6*** | 2024-11-20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蒙KN6*** | 2024-09-29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蒙KN6*** | 2024-08-09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150 | 3 |
吉A52*** | 2024-08-31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