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TM*** | 2024-07-09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