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Q62*** | 2024-11-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150 | 6 |
川ED1*** | 2024-11-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