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AZ7*** | 2024-12-15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