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AK3*** | 2024-08-01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