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BJ*** | 2024-12-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