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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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ADA*** | 2024-11-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ADA*** | 2024-09-0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ADA*** | 2024-08-2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ADA*** | 2024-11-1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ADA*** | 2024-11-1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滬C4V*** | 2024-07-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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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