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C6*** | 2024-07-0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蘇BC6*** | 2024-07-2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蘇BC6*** | 2024-07-2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