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89*** | 2024-08-19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50 | 2 |
蘇MDK*** | 2024-11-2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蘇A66*** | 2024-10-21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