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AQG*** | 2024-10-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