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E20*** | 2024-08-0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津E20*** | 2024-10-1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津E20*** | 2024-09-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津AVJ*** | 2024-10-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