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H9*** | 2024-12-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E99*** | 2024-12-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E8V***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