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24*** | 2024-06-29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贛J·P***2 | 2024-10-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biāo)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