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AU3*** | 2024-08-02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