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42*** | 2024-07-23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A42*** | 2024-07-25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