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LCQ*** | 2024-08-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