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HDD*** | 2024-11-0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