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Q21*** | 2024-10-18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200 | 3 |
吉AM1*** | 2024-09-14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超過20%的 | 200 | 3 |
吉AM1*** | 2024-10-04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