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66*** | 2024-09-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蘇B66*** | 2024-10-0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