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42*** | 2024-08-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