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U2*** | 2024-07-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