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E17***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