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17***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E9M*** | 2024-09-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湘AP7*** | 2024-07-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蘇ER7***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E25*** | 2024-12-0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浙AAA*** | 2024-08-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浙AAA*** | 2024-11-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