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MEV*** | 2024-07-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