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30*** | 2024-07-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閩C95***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閩C95*** | 2024-10-2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蘇BZL*** | 2024-08-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B36*** | 2024-08-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B30***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BZ6***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